哈尔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日(周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2.06 | 限售期 | √ |
2.07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特别说明和提示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4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0571-86978623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shaoqiaorong@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表一:议案设置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2.03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09 | 上市地点 | √ | |||
2.10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有股数(股) | ||
是否本人参会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备注 |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