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年7月7日、7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查询与现场沟通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投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3年7月7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