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