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热能”)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流动资金借款、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创尔特热能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在创尔特热能内部履行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8月6日在广东省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
74,194.21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集团单体法人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13,039.49 | 697,624.66 |
负债总额 | 468,400.20 | 451,752.47 |
净资产 | 244,639.29 | 245,872.19 |
项目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1,233.21 | 6,794.35 |
净利润 | -1,233.21 | 6,794.35 |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披露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公司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87,714.91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5.0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68,814.4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7.53%,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8,762.5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7.51%。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0,138.01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06%。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884,100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353.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