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6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3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增加担保额度。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共计80,000万元,担保对象为两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固定资产借款、流动资金借款、供应链业务、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业务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担保 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公司 | 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 | 100% | 92.29% | 23,460 | 55,000 | 22% | 否 | ||
公司 | 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81.38% | 20,906 | 25,000 | 10% | 否 | ||
合计 | 44,366 | 80,000 | 32% | / |
1、担保期限起始日为相关担保合同签署之日。
2、公司另于2023年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09,000.00万元,相关情况详见2022年12月27日、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相关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在广东省茂名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高菁,注册资本:2,6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5,089.81 | 98,438.31 |
负债总额 | 87,762.27 | 91,856.79 |
净资产 | 7,327.54 | 6,581.52 |
项目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9,869.69 | 37,364.58 |
利润总额 | 746.02 | 715.26 |
净利润 | 746.02 | 714.51 |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在河南省延津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
2,9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2,152.65 | 48,249.11 |
负债总额 | 42,440.66 | 38,594.80 |
净资产 | 9,711.99 | 9,654.31 |
项目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8,202.05 | 16,595.96 |
利润总额 | 57.68 | -340.20 |
净利润 | 57.68 | -340.20 |
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新增的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82,526.72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3.0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66,094.69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06.44%,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1,432.03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68.58%。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000.00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8%。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80,100.00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12.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因此,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本次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该等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担保风险可控。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