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受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将该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