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丹邦退(002618)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6证券代码:400133证券简称:丹邦3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11:00时。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11:0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3-016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00133丹邦32023年5月24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北一路18号丹邦科技大楼3楼会议室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0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05)、《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公司及董事会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及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展望。

(三)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公司及董事会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及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展望。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2022年经营成果,公司编写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反映公司2022年全面财务状况。

(五)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2022年经营成果,公司编写了《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反映公司2022年全面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六)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由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情况,对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展望。

公告编号:2023-01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9:30-10:00

(三)登记地点:会议入口签到处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5-2698151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股东可以信函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16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