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2023-018证券代码:400133证券简称:丹邦3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一、概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于2022年度收到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约15起,经公司及全资子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自查获悉收下了以下公司的诉讼: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兴精益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兴精益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测古德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东进精密刀具科技有限公司,株洲金瑞中高频设备有限公司,杨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东莞市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宇智启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运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森比会计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的诉讼的基本情况公司按照国《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对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新增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的12个月内,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事项约15起,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171,804,191.58元,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23.51%。基本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序号
序号 | 案号 | 当事人 | 案由 | 标的金额(元) |
1 | (2022)粤0605民初17177号 | 原告: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734,869.69 |
2 | (2022)粤0307民初12155号 | 原告:深圳市兴精益模具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415,269.02 |
3 | (2022)粤0307民初12116号 | 原告:深圳市兴精益模具有限公司;被告: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3,363.95 |
4 | (2022)粤1971民初17365号 | 原告:深圳市中测古德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90,122.00 |
5 | (2022)粤2072民初7088号 | 原告:中山市东进精密刀具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35,630.00 |
6 | (2022)湘0211民初558号 | 原告:株洲金瑞中高频设备有限公司;被告: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613,694.30 |
7 | (2022)粤0304民初24095号 | 原告:杨钊;被告:丹邦投资集团,刘萍,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36,908,333.34 |
8 | (2022)粤0304民初37715号 |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被告: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萍,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投资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95,713,492.78 |
9 | (2022)粤1971民初38304号 | 原告:东莞市同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145,941.60 |
10 | (2022)粤0303民初17858号 | 原告: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被告: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925,535.81 |
11 | (2022)粤0106民初36157号 | 原告:广州宇智启升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合同纠纷 | 80,442.76 |
12 | (2022)粤0306民初32621号 | 原告:深圳运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96,617.00 |
13 | (2022)粤1971民初37394号 | 原告:东莞市盛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85,251.20 |
14 | (2022)粤1971民初37075号 | 原告:深圳市森比会计有限公司;被告: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25,098.69 |
15 | (2022)粤0304民初52069号 | 原告:深圳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告: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萍,丹邦投资集团,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联合产权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35,320,529.44 |
合计 | 171,804,191.58 |
三、本次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案件,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