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关于补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声明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信息传递不及时等原因未能及时披露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上述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