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2023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由于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按期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4年5月30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尽快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 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简称从“丹邦3”变为“R丹邦1”,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钟强联系电话:0755-2698151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