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证券代码:400133 证券简称:丹邦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或“被执行人”)于2025年1月14日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东莞市天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丹邦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秀英)。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3日和 2025年2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广东丹邦于2025年1月23日向管理人提交了《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书》,申请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经管理人向法院汇报,2025年2月25日,广东丹邦收到法院许可广东丹邦继续营业,并由广东丹邦自行管理。
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10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一体化平台(微信小程序“东莞法院破产平台”)召开,本次会议管理人依法提交《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议案》、《管理人报酬方案》,供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现将表决结果汇报如下:
一、关于财产管理方案
1、表决情况
(1)债权人总数:36人;
(2)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274,351,995.06元人民币;
(3)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26人;
(4)表决不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3人;
(5)表决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7人;
(6)未发表意见视为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16人
(7)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272,792,353.43元人民币;
(8)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比例:88.46%;
(9)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99.43%。
2、表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议案
管理人将《关于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了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经征求各债权人意见,出席会议的25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274,303,126.83元)同意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关于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6.15%,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8%。
经征求债权人会议意见,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的《关于摇珠选定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
管理人将《管理人报酬方案》提交了债权人会议征求意见,经征求各债权人意见,出席会议的25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274,303,126.83元)同意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征询意见的管理人报酬方案,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96.15%,同意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9.98%。
经征求债权人会议意见,债权人会议同意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征询意见的管理人报酬方案。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营业并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监管方案》;
2、《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结果报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