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查股网  2025-04-15  丹邦退(002618)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证券代码:400133 证券简称:丹邦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3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F批发和零售业
K房地产业

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批发和零售业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5,791.12万元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8,546.20万元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468.4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日,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了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迪力特航空新材料股份公司、北京海逸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晨晨,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春梅,2006 年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6 年 8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3万元。

公告编号:2025-013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3万元。

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