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证券代码:400133 证券简称:丹邦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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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一910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5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9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0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50,162.85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7,502.10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964.51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3家
公告编号:2026-015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 C | 制造业 |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 C | 制造业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N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49.05万元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726.23万元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5,0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5015.1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李继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8月17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于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名国成执业。具有15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9份,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尹馨,2022年12月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气大,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21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1万元。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3万元。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年度审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