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北一路18 号丹邦科技大楼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9 月18 日以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钟强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监事会召集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9 月6 日收到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14.09%股份的股东 陈荣、谢锦和、王树春、李乐提交的《关于提议召开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会的函》及全套附件资料,并已于2026 年9 月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按股东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并对外进行公告。
在后续会议筹备过程中,因前述提议股东未向公司提供有效书面送达地址, 导致公司无法依法完成相关会议通知送达程序,本次临时股东会前期筹备工作存 在程序瑕疵及合规风险,无法由董事会继续合规推进召开工作。
为规避相关法律及监管争议,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研究,董事 会提请公司监事会依法召集并主持本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继续审议股东提交的董 事会换届相关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会此前已决议同意召集股东会,现在要求监事会召集 股东会,前后矛盾,本人不予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