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艾格1:关于公司股民索赔案件的进展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民索赔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经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询裁判文书网,公司后
续股民索赔民事案件已达数百起,累计金额巨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案件的具体情况
2026 年3 月17 日,公司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结算通知书
((2024)浙01 民初2277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刘汉玉,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王双义:
原告高天宇与被告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现
已经归档。依照(2024)浙01 民初2277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支付
义务,本案诉讼费1,145.7 元。应由你方承担。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方应于接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诉讼费大写壹仟壹
佰肆拾伍元柒角整 (小写?1,145.7)缴纳至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滨支行
账号:955885120207104xxxx
金 额:壹仟壹佰肆拾伍元柒角整(小写?1,145.7 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后续股民索赔诉讼民事案件较多,累计金额较大且周期较长,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会根据后续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