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瑞和股份(002620)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地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 刚 朱厚佳

赵庆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