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2024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