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姆: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3-068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一层洛杉矶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英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马红英女士,董事、总经理刘俊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杜胜穗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于洋先生、郭东浩先生、孟双女士,独立董事Longsen Ye(叶龙森)先生、丁瑞玲女士、冯俊泊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赵金才先生,监事孙慧女士、张译文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乐乐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失和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包括《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各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司修订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和持有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和持有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和持有公司股份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和持有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