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姆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证券代码:400233 证券简称:美吉姆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日期:2025年2月20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12月3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的申请,具体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三、(一)其他进展”。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1:
姓名:霍晓馨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2、 原告2:
姓名:刘祎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3、 原告3:
姓名:王沈北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4、 原告4:
姓名:刘俊君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5、 原告5:
姓名:王琰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任职
6、 被告1:
名称: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双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7、 被告2:
名称: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龙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8、 被告3:
名称: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龙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并已全部偿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基于上述事项,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和王琰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星未来”)和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杰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的申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41,800元(原告已预交853,080元),减半收取270,900元,由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共同负担。剩余582,180元予以退回。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共同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原告撤诉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原告撤诉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受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辽02民初612号之一。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