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姆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7  *ST美吉(00262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400233 证券简称:美吉姆3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新增诉讼的涉案金额:162,256,074.40元及资金占用费

●截至2025年3月6日,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美志美源(天津)商贸有

限公司和美志美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金额为666,095.5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涉及诉讼、仲裁被冻结的金额共计7,988,108.69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案件暂未收到法院的《应诉通

知书》,案件正在进展过程中,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关于重大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基本情况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美吉姆”或“被告一”)经自查,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3月6日,本次被冻结金额为 666,095.50 元,系公司与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和王琰的民事诉讼所致。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与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阜新银行大连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由阜新银行大连分行提供最高融资

额度5.9亿元,额度期限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在额度期限内不可循环使用。根据上述《授信额度协议》,公司累计提款3.18亿元,截至2024年11月25日前,公司与阜新银行大连分行间的未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加利息共计1.62亿元。2024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阜新银行大连分行发来的《全部借款立即到期通知书》,宣布公司与阜新银行大连分行间全部借款于2024年11月27日提前到期,当日,上述款项已由霍晓馨等人出具的质押存单全部偿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并已全部偿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基于上述事项,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和王琰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原告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王琰后续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近日,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和王琰等人(以下简称“原告”)再次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启星未来(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星未来”或“被告二”)、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美杰姆”或“被告三”)、迈格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格教育”或“被告四”)、美志美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志美源(天津)”或“被告五”)和美志美源(天津)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美志美源(天津)北分”或“被告六”)(上述六家公司统称为“被告”),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偿款项壹亿陆仟贰佰贰拾伍万陆仟零柒拾肆元肆

角(¥162,256,074.40)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各原告代偿款项为基数,自实际扣划之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公告编号:2025-015利率(LPR),至代偿款付清之日止。(其中霍晓馨的资金占用费以 55,149,616.42元为基数于2024年11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王沈北的资金占用费以 9,651,182.88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刘俊君的资金占用费以51,709,720.29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刘祎的资金占用费以32,762,337.49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王琰的资金占用费以12,983,217.32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判令原告对大连美吉姆持有的启星未来70%股权及启星未来对天津美杰

姆70%股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诉讼请求所确定的还款数额范围内优先受偿;

3、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六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霍晓馨、刘祎、王沈北、刘俊君和王琰等人作为申请人同时请求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公司、启星未来、天津美杰姆、迈格教育、美志美源(天津)和美志美源(天津)北分银行账户162,256,074.40元的存款或查封、冻结、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由此,大连美吉姆、启星未来、天津美杰姆、迈格教育、美志美源(天津)和美志美源(天津)北分在金融机构主要银行账户存款被冻结。

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涉及诉讼、仲裁被冻结的金额共计7,988,108.69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重大债务违约的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应对措施,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受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