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4名董事现场出席,邹奇仕女士、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市场化的原则下,结合公司业务增长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1,500万元,其中:新增向关联方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新增向关联方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增加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94,639.04万元。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