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世界: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52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9%,最高成交价为1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939,63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