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0 日召开第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 个月内 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74.54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5-11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68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回购的最高成 交价为人民币45.8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7.9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
币28,764,88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74.54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