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 公司章程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三)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 新增 ……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三)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 3、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4、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3)公司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 (4)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 |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 金额上限等的情形下,如董事会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手续。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