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债券代码:127111
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6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 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 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 亿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 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62,98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86%,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6.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 币161,830,639.43(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