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893.0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单位名称)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日期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计入会计科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交投资回报 | 2023年1月 | 294.00 | 松交文〔2019〕53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是 |
秭归县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 | 2023年2月 | 250.09 | 秭归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审批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 | 2023年1月 | 180.00 | 松交文〔2019〕53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是 | |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燃油补贴 | 2023年1月 | 62.36 | 松交文〔2022〕68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 优强企业奖励 | 2023年1月 | 52.00 | 宜伍文〔2023〕2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
宜昌市伍家岗区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就业见习补贴 | 2023年3月 | 11.96 | 鄂人社函〔2022〕86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 | 2023年1月 | 10.00 | -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昌市伍家岗区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 2023年3月 | 8.85 | 宜伍创就〔2023〕6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都市交通运输局 | 燃油补贴 | 2023年1月 | 8.03 | -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政府 | 规上服务业奖励 | 2023年1月及2月 | 8.00 | 宜伍发改文〔2022〕12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技能提升专项资金 | 2023年1月 | 5.28 | 宜人社函〔2019〕70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 春节门票半价慰问金 | 2023年2月 | 2.00 |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会议纪要(党组〔2022〕2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 稳岗补贴 | 2023年1月及2月 | 0.47 | 鄂人社发〔2022〕21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中,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累计金额为893.0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8%。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
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区分补贴资金的归属期和与经营活动是否有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893.04万元,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893.04万元,计入其他收益;无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893.04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