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旅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近日,经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1,535.4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收到补助日期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与资产/收益相关) | 计入会计科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宜昌市经信局 | 2025.2 | 2024年度省级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 475.00 | 鄂融办文〔2023〕14号 | 资产 | 递延收益 | 否 |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 2025.1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 | 300.00 | 松交文〔2019〕53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是 | |
2025.3 | 200.00 | |||||||
宜都市交通运输局 | 2025.2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 | 200.00 | 都交文〔2024〕82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是 | |
秭归县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 2025.1 | 城市公交运营补贴 | 150.00 | 秭交文〔2024〕54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是 | |
2025.3 | 159.54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 2025.1 | 城市交通发展奖励 | 33.29 | 鄂财建发〔2024〕49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昌市旅游信息服务中心 | 2025.3 | 2024年年卡补贴 | 10.10 | 2024年度宜昌市三峡旅游景区年卡应税收入返还通知 | 收益 | 其他收益 | 是 |
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宣传部 | 2025.3 | 2023年文化产业奖励资金 | 5.00 | —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2 | 社保补贴 | 1.16 | 鄂财社发〔2017〕102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5.2 | 规上服务业奖励 | 1.00 | 松办发〔2022〕1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秭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2025.3 | 稳岗补贴 | 0.20 | 鄂财社发〔2017〕102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 2025.2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0.20 | 鄂人社发〔2023〕25号 | 收益 | 其他收益 | 否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累计金额1,535.49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为475.0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为1,060.49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可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区分补贴资金的归属期和与经营活动是否有关。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上述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75.00万元,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待相关资产建造完成后分期摊销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060.49万元,收到时一次性计入其他收益。
3.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补助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5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或资产转移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