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关于项目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3-03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6日中标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86765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工程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随后公司与项目业主方叶县古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县文投”)签订《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叶县文投共同出资设立叶县汇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县汇城”),作为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融资及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2021年9月,叶县汇城与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方)签订《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负责实施项目设计与施工。
二、项目终止原因
自签订《投资协议》和《总承包合同》以来,各方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相关事宜。但由于各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根据整
体战略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及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综合评估认为目前项目的实施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已无法按原规划要求实施。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与叶县文投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项目,拟分别与叶县文投签订《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终止协议》”)、与叶县汇城及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终止协议书》
甲方:叶县古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合作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投资协议》第十二条第12.2约定,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终止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乙方放弃“叶县西环路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等权利和义务。终止《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及《<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2)乙方负责做好项目移交,甲方可以另行选择投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3)项目合作终止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不再履行《投资协议》以及《补充协议》项下的约定内容,甲乙双方就合同终止一事互不负违约责任;项目合作终止不影响双方第二条至第五条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及退场”、“支付安排”、“叶县汇城实业有限公司注销”、“其他事项”。
2、结算及退场
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建安工程价款结算和项目投资核算,分期支付乙方项目总
投资和投资回报等。具体安排如下:
(1)终止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叶县汇城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对已完成工程共同组织质量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已完成工程如果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乙方有义务对不合格部分进行返工或者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乙方、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叶县汇城实业有限公司、监理、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等共同确认已完成工程量。甲方和乙方负责就施工现场及相关资料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之前,乙方负责做好现状保护、现场安全防护、已施工工程维护、第三方清场等工作。
(3)质量验收合格和已完工程量确认后5个工作日,乙方负责将工程结算报告提交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由其对验收合格后的已完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核算。工程造价结算报告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到叶县审计局进行结算审计。
(4)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总投资及投资回报等事项进行财务审计,依据财务审计结果金额结算支付。
(5)乙方在质量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甲方留存经审计确认后的建安工程费的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款。
3、支付安排
(1)首笔资金支付
甲方应于2023年5月15日之前返还乙方2029.7万元征地拆迁款,用于解决本项目产生的应付账款。该笔资金返还至叶县汇城实业有限公司账户,由甲方监督支付,必要时直接委托支付。
(2)剩余资金支付
经决算、审计等程序确认后的投资及回报等资金,在确认后一年内支付完毕,其中半年内支付50%,一年截止日前支付完毕。如果在乙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后,
超出9个月仍未完成政府审计,暂以第三方工程造价结果为基础支付50%。
(二)《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终止协议书》按照《投资协议终止协议》的约定,叶县汇城将办理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安工程价款结算等工作,后续将与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并签订《总承包合同终止协议》。《总承包合同终止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如公司后续相关终止协议的签订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影响达到审议和披露的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终止协议以正式签订内容为准,协议生效后公司确认终止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四、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终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本项目的前期投入主要为项目公司投资款、项目工程款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4,901.83万元。项目终止后,业主方将先期支付征地拆迁款2,029.7万元,并在完成项目决算、审计等程序后支付公司剩余投资款及回报、工程款等。公司终止本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叶县西环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投资合作终止协议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