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培利先生、张婉女士、王超先生、曹向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培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王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财务负责人职务;曹向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培利先生、张婉女士、王超先生、曹向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培利先生、张婉女士、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曹向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王培利先生、张婉女士、王超先生、曹向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培利先生、张婉女士、王超先生、曹向阳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程茗浪先生、林晓晴女士、程宝平先生、欧云川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程宝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陈丽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徐丹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程宝平先生、徐丹萍女士具备担任上述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丽竹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丽竹女士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5003688
联系传真:028-85003588电子邮箱:zqb@cdlq.com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程茗浪先生,1979年1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程茗浪先生现任公司总经理、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楚雄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程茗浪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茗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程茗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晓晴女士,1996年6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林晓晴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融汇鑫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富兴承实业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深圳市山雨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晓晴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晓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晓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程宝平先生,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程宝平先生现任职于公司财务部,曾任四川中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程宝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宝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程宝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欧云川女士,1994年3月生,中国国籍,大学专科学历,欧云川女士现任职于四川聚海尚嘉纺织有限公司,曾任职于中源志宏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欧云川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云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欧云川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丽竹女士,1990年11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陈丽竹女士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成路聚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曾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新希望文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和成都华西能航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陈丽竹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丽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丽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丹萍女士,1987年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律师。徐丹萍女士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海南丹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神农中医农业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也曾任职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等。徐丹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丹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徐丹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