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仁智股份(002629)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以上情况及公司邀请选聘结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申军、周立雄、尹玉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