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智股份”)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和保荐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和《世纪证券关于撤回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申请撤回申请文件。2024年4月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7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