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9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综合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增厚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将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路南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合计人民币1,6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四川齐瑞翰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