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2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续贷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的1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总额18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续贷,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担保方式等具体方案最终以公司与银行沟通、并经银行同意批复为准。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