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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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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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前提下建立,确保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力。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的涵盖范围应当全面,具体来说,是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客观性原则:强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合理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按照公司各个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不同,进行合理设置和分工,确保各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从而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合理、有效运行。
重要性原则:一是要坚持风险导向的思路,着重关注那些影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高风险领域和风险点;二是要坚持重点突出的思路,着重关注重要性业务事项和关键性控制环节,以及重要业务单位。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包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2022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
(三)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1)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制定了有效的议事规则,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结合发展战略、方针目标、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合理设置与调整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及岗位设置。
(2)发展战略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公司战略投资部协助开展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结合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了适合于自身生产经营思路的方针策略,分布落实开展各项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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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工作,目前已形成新能新材、工程总包、投资运营三大业务板块,成为“以电站锅炉装备及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研发销售为核心,以工程总包、投资运营为两翼”的上市公司。公司坚持“产融结合”的发展模式,未来将以“匠心服务世界”为己任,将前沿技术、金融资本、高精产品及服务贡献给更多顾客,为顾客创造价值,赢得顾客满意。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下发了对员工行为予以指导的《员工手册》,制定了包括《招聘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人员的引进、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事项均进行了管理规定。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通过规范员工招聘录用、任职使用程序,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提升企业全员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4)社会责任
一直以来,公司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努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竭诚为股东创造价值,切实保障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推进公司与社会协调发展。公司积极履行作为一方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疫情期间为社会捐款捐物,帮困扶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承担社会责任,践行企业担当。
公司建立并践行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员工权益保护等社会责任体系,为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认证,并按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公司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公司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明确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一系列管理要求,对安全生产管理及环保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5)企业文化
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发展的企业文化体系,将企业及前身共30余年的精神积淀整理成近8000字的公司《文化宪章》,使企业核心价值观逐步融入员工并转换为自觉行动。公司始终把培育优秀企业文化作为提高公司“软实力”、牢记“让水更清,天更蓝,人民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秉承“晶莹透彻地做人,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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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穿地做事,润物无声地对人”的“若水文化”,以“诚信务实、激情担责、协作共赢、创新超越”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努力创建开放、平等、宽松、积极向上的环境,努力做到让顾客、员工、社会、股东满意。公司对内、对外做了全面而细致的文化建设落地工作。对内利用广播、半月刊、LED电子平台、OA办公平台、展示厅、各类文化建设活动等途径,进行公司文化、发展目标等宣传和文化的建设与引领。对外,公司也积极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抖音企业号及媒体的联络,积极报道公司的重要新闻。
(6)资金活动
公司对筹资、投资、营运等资金活动制定有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年度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依据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管控制度,对资金活动进行管理;公司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及组织架构的变化,对集团及项下全资、控股公司的资金支付额度、签批权限进行修订、管控,规定了不同规模的资金活动按照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7)采购业务
公司招议标环节由招标部门实行招议标管理,公司建立了分类分级管控措施,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招议标管理》等制度体系文件,对公司内采购管理进行规范和控制。采购制度程序对请购、审批、比价、购买、验收、付款、供应商评价等环节,明确了各岗位责任、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公司建立了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根据采购产品的类型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供方评价与管理程序》、《价格审批管理》、《采购控制程序》等对各部门工作职责、物资采购流程、合格供方的选择及动态调整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8)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材料管理程序》、《固定资产管理》、《设备控制程序》、《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办法》等管理程序及制度,规范了各种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管理流程,明确了各业务、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要求;对资产购置、管理、处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建立了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相关资产进行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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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财务资产信息完整、可靠。
(9)销售业务
公司内各营销部门根据年度集团下发年度方针目标,进行月度/季度的销售及收款任务安排。各营销部门负责项目信息收集、投标、项目谈判与合同签订等销售环节;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执行,包括编制项目计划并执行,组织项目货款回笼等具体事宜。为明晰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和流程、提升销售积极性,公司制定《营销激励与薪酬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针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按款项的阶段和类别分不同业务单位根据《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进行催收管理。
(10)研究与开发
为了明确产品设计和开发的依据及过程质量控制要求,公司制订有《设计控制程序》、《设计优化管理》、《设计质量管理和质量考核》等落实岗位责任制,有效规范了技术输入、输出及技术管理工作。为提升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积极探索新产品各环节的优化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生物质燃料锅炉、新型水冷炉排等各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共计316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与西安交大材料学院共同研究“新型炼镁工艺技术”课题、“固废处理锅炉受热面低温防腐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课题;持续与浙江大学开展 “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合作;与四川大学联合研发“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多模块容量配置系统研制”课题项目。
(11)工程项目
公司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等体系文件,梳理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了工程预算、招标、施工、监理、验收、决算等工作流程,制定了《项目立项管理细则》、《项目计划管理细则》《项目管理控制程序》、《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等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12)担保业务
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担保授权和审批范围,对担保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根据议事规则报总裁办公会后,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13)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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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依据集团所下发的年度生产目标、计划编制二级经营计划,依据现有技术水平、管理幅度等确定业务外包的范围。不同的外包业务设有不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建立和完善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业务外包全过程的监控,防范外包风险,充分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同时注重利弊权衡,以避免核心业务外包。
(14)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财务报告流程管理》等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编制、报送等相关流程,明确规范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财务报告编制的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充分及时。
(15)预算管理
公司对经营、财务等活动进行预算安排,对预算管理机制、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和人员配备进行规范,明确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考核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公司制定了《项目投标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管理》等预算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控制预算指标,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
(16)合同管理
公司对销售、采购等对外经济活动,以及合同对方主体资格评审等方面进行了合同管理,制定有《销售合同编号管理》、《合同评审管理程序》、《合同评审控制程序》、《合格供方分级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程序类文件,对合同管理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审批流程进行规范,明确了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
(17)关联交易
公司制订并实施了《关联交易管理》,对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相应决策决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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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子公司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委派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决策,制定了《公司派驻子公司人员履职管理》(2022年制度),以规范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财务等重大方面的监督管控。各子公司应及时报告所发生重大事项,定期提交财务报告。为加强对控股及参股公司的管理,公司划分投后管理职能纳入运营管理部门,在确保子公司法人治理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增强子公司经营目标管理,为子公司法人治理、内控制度健全和优化提供了保障。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市场竞争、生产管理、安全环保、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管理、人力资源、存货管理、销售回款。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缺陷将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且达到:资产总额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5%;利润总额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 | 缺陷将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且达到: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5%;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 缺陷将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且达到:资产总额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3%;利润总额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3%; |
注:以上缺陷认定数以上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2)违规泄露财务报告、并购、投资等重大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3)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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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等情况时,认定为重大缺陷。
2、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1)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经济损失;
(2)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或移交司法机关;
(3)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4)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
(5)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3、一般缺陷:
在定性标准上除上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之外的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直接损失金额 | 500万以上 | 100万至500万(含500万) | 100万以内(含100万)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6)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认定标准:
(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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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认定标准:
(1)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2) 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4)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6)存在其他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无。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