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