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谨慎行使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上述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研究了解议案内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并对重要议案发表独立意见,适时提出个人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见证了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为修订《审委会工作细则》提出建议,严格按照细则规定认真履职,积极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期间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工作人员沟通了解提案内容,详细阅读提案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提案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最后决策打下基础。2023年度,本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报、2023年一季报、2023年半年、2023年三季报、2023年第一、二、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提案。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补选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进行初审,提出相关意见并通过该项议案。同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兼职情况,了解其履职情况。
三、行使特别职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针对以下事项,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
2023年2月23日 | 五届二十一次 | 对《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5日 | 五届二十三次 |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5月10日 | 五届二十五次 | 对《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7月5日 | 五届二十六次 | 对《关于转让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24日 | 五届二十七次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11月13日 | 五届二十九次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 |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与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12月13日 | 五届三十次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 同意 |
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议案有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内部审计年度计划、减值计提、重大资产出售等事项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年报审计,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督促中介机构审计进度,保障年报审计各项节点的顺利推进,确保年报审计及信息披露工作如期完成。
五、在公司现场办公及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层人员、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合同项目的执行情况、财务资金状况、内控工作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关注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其中的风险点,提出个人专业建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各类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时刻关注网络及各类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和评价。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修订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进行沟通,督促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关注股东大会会议中小投资者参加和投票情况,询问证券事务部关于投资者问题回复、来函来电的接听和回复,督促公司切实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人参加了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的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与投资者深入交流,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同时,关注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和公司重大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的情况,切实将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23年度,本人通过网络平台及课件自学等方式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2次,通过学习,提升自己对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董监高任职履
职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
七、总体评价和未来展望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本人将不再继续任职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未来更加美好!
独立董事:应千伟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谨慎行使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上述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研究了解求证议案内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并对重要议案发表独立意见,适时提出个人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见证了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核候选人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提出相关个人意见。同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兼职情况,了解其履职情况,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建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委员会工作细则,了解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发放情况。报告期内出席会议1次,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
三、行使特别职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针对以下事项,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
2023年2月23日 | 五届二十一次 | 对《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5日 | 五届二十三次 |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5月10日 | 五届二十五次 | 对《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7月5日 | 五届二十六次 | 对《关于转让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24日 | 五届二十七次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11月13日 | 五届二十九次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 |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与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12月13日 | 五届三十次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议案有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减值计提、重大资产出售等重要事项,重点关注年报的审计进度,参与公司年报审计沟通会,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确保年报审计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如期完成。
五、在公司现场办公及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合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国内外重大合同项目的执行情况、技术改进和新能源新材料研发进展情况进行关注了解。同时关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业务开展的原因和进展情况,了解其中的风险点,提出个人建议。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所处行业和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利用个人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关注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修订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执行情况。积极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关注股东大会会议中小投资者的参加和投票情况,督促证券事务部做好投资者问题回复、来函来电的接听和回复,切实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关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切实将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23年度,本人通过网络平台及课件自学等方式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2次。
七、总体评价和未来展望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2024年,本人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锦超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谨慎行使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本人以现场和通讯方式按时出席上述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研究了解求证议案内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并对重要议案发表独立意见,适时提出个人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见证了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联系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公司与薪酬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发放情况。任职期间组织召开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4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报、2023年一季报、2023年半年、2023年三季报、2023年第一、二、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提案。本人关注公司财务资金状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情况。
三、行使特别职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的情况;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针对以下事项,本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
2023年2月23日 | 五届二十一次 | 对《关于向自贡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5日 | 五届二十三次 |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对《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5月10日 | 五届二十五次 | 对《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7月5日 | 五届二十六次 | 对《关于转让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24日 | 五届二十七次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11月13日 | 五届二十九次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同意 |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与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12月13日 | 五届三十次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议案有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减值计提、重大资产出售等重要事项,重点关注年报的审计进展情况、诉讼情况,提出个人建议,确保年报审计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如期完成。
五、在公司现场办公及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合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国内外重大合同项目的执行情况、诉讼进展情况进行关注。同时重点关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了解其中的风险点,提出个人专业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关注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修订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与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进行沟通,关注公司披露的各项公告,督促证券事务部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参加、投票情况以及律师意见,关注外部媒体的相关报道和公司的舆情情况,关注投资者来函来电的接听和回复情况,切实将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23年度,本人通过网络平台及课件自学等方式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2次。
七、总体评价和未来展望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2024年,本人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毛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