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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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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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德尔地板有限公司、辽宁德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辽宁德尔地板有限公司、苏州德尔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德尔智能互联家居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德尔赫斯石墨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德尔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烯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州百得胜家居有限公司、广州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苏州韩居实木定制家居有限公司、鲸材科技(宁波)有限公司、宁波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成都百得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州韩居定制家居有限公司、宁波韩居家居有限公司、苏州百得胜全屋整装家居有限公司、宁波百得胜智能橱柜有限公司、宁波百得胜未来家居有限公司、德尔云集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巢代控股有限公司、巢代家居生活(苏州吴江)有限公司、德尔新零售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鲸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共36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所涉及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资产管理、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方面,业务层面所涉及的采购、生产、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等日常经营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子公司的管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等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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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净资产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损益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营业收入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营业收入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净资产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净资产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资产3%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资产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净资产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损益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营业收入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营业收入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净资产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净资产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资产3%但小于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等于或超过净资产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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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