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3-03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3日(周四)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8,279,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56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琦、李昊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8,258,7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53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3%。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会议议案,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胡浩亨先生、张亚东先生、杨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胡智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胡智雄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胡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胡浩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张亚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杨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连勇先生、李海峰先生、金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陈连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李海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金盈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文彬先生、陈桃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郭育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李文彬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陈桃花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8,258,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7247%。
表决结果:当选。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同意308,278,7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六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