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16  道明光学(002632)公司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公司于 2026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 胡浩亨先生、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同意提名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并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 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4日

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智彪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 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 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经理; 道明交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奥浦迪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迈得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胡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71,702 股,胡智彪先生和第 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 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彪先生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浩亨先生为 父子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胡敏超先生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智彪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智雄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 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 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胡智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91,702 股,胡智雄先生和第 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600,000 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雄先生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锋先生、胡 敏超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胡浩亨先生为伯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智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锋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7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杭州黑钻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璟明 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胡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妻吴之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00,000股,胡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 雄先生之子,与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为叔侄关 系,与候选人胡敏超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候选人胡浩亨为堂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 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浩亨先生,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21年6月进入本公司,2023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现负责统筹 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海外事业部、信息数据中心相关工作。

现兼任杭州璟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监 事,道明反光泰国公司、道明控股新加坡公司、道明集团新加坡公司、 道明反光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胡浩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36,370股,胡浩亨先生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之子,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为伯侄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胡敏 超先生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浩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敏超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进入公司,曾任采购部经理等职务,现主要负责龙游生产基地经营 管理工作,兼任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惠州骏通新材料 有限公司、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道明控股新加坡公司、 道明集团新加坡公司董事。

胡敏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30,000股,胡敏超先生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之子,与实际控制人、第 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为兄弟关 系,与候选人胡浩亨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敏超先生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海峰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生,光学工程博士,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2 年12 月至2025 年9 月担任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 程学院教授。曾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研究员,现兼任杭州麦乐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玉之泉精密 仪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玉之泉精密 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江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实控人,杭州柏纳光电有限公司实控 人。2023 年7 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毛骁骁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生,国际法博士,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7 年9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现兼任北京 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杭州超现体科技有限公司创业导 师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毛骁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杨隽萍女士,中国国籍,1971 年生,会计学博士后,注册会计 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棒杰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浙江理工大学会计专硕MPAcc 办公室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联众 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杨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