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剑嵩先生、陈根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持有公司股份34,110,09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459,352,513股的7.43%,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实际控制之企业,陈根娣女士为陈剑嵩先生之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80,100股, 持股比例增加0.89%,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2023年7月,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自459,352,513股增加至470,177,5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19%。
3、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5,100股, 持股比例增加0.10%,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公司总股本自470,177,513股增加至474,072,5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0.07%。
5、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6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08,820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17%。
6、2024年7月26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72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74,072,513股变更至459,352,513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由464,463,693股变更至449,743,69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0.27%。
综上,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655,29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59,352,513股的8.4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49,743,693股的8.59%,与前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剑嵩、陈根娣 | ||||
住所 | 苏州市姑苏区络香路2号(1号楼320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11日至2024年7月26日 | ||||
股票简称 | 棒杰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3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持股数量不变 | 被动增加0.44 | |||
A股 | 持股数量不变 | 被动减少0.26 | |||
A股 | 4,545,200 | 增持0.99 | |||
合 计 | 4,545,200 | 1.17 | |||
注:上述变动比例均以变动当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后续回购注销股份影响、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影响。)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110,097 | 7.43 | 34,110,097 | 7.58 |
陈剑嵩 | 0 | 0 | 2,268,500 | 0.50 |
陈根娣 | 0 | 0 | 2,276,700 | 0.51 |
合计持有股份 | 34,110,097 | 7.43 | 38,655,297 | 8.5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110,097 | 7.43 | 36,953,922 | 8.22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1,701,375 | 0.38 |
注: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459,352,513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49,743,693股计算。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计划自2023年5月11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陈剑嵩先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陈根娣女士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7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公司董事长调整增持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及陈根娣女士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45,200股,增持金额35,024,009.32元。至此,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共同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