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9-25  棒杰股份(002634)公司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3月24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2、2022年3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60.0246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4%。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2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3,300,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7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最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披露指引第4号》第九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锁定期已于2024年3月24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