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补充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公司于近日收到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500BY24001626),为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向宁波银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了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现公司就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3),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7500BY23C85ED2),为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向宁波银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业务发生期间为1年。受光伏行业竞争加剧、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经营未达预期,导致短期债务压力较大,致使出现未能按期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对上述借款的逾期情况进行了披露。
自上述借款逾期发生以来,公司积极与宁波银行沟通。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宁波银行就上述借款续贷安排达成一致,因前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500BY23C85ED2)约定的担保业务发生期间已到期,公司本次需重新签署相关协议后方能完成续贷工作。因此,公司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500BY24001626)对担保业务发生期间重新进行了约定,实际并未新增公司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