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棒杰: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6  *ST棒杰(002634)公司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5 月15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5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 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远刚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6 人,代表股份 138,447,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 人,代表股份91,588,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0.36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4 人,代表股份46,858,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9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125 人,代表股份46,858,78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9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9,352,513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9,608,82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 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9,743,693 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郑维先生、董事刘俊先 生、董事刘姣女士、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5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1%; 反对4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9%;弃权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6,368,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43%;反对4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41%;弃权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959,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5%; 反对4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7%;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同意46,370,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86%;反对4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7%;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37,931,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6%; 反对4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5%;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49%。

同意46,343,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97%;反对4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3%;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37,902,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3%; 反对46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9%;弃权7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68%。

同意46,313,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67%;反对46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53%;弃权7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同意137,923,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7%; 反对4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5%;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49%。

同意46,334,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2%;反对4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8%;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议案》

同意137,923,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7%; 反对4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5%;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49%。

同意46,334,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2%;反对47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48%;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37,900,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5%; 反对4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6%;弃权7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68%。

同意46,311,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16%;反对4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5%;弃权7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37,950,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7%; 反对4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4%;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49%。

同意46,361,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85%;反对44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84%;弃权4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1%。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 案》

同意137,900,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48%; 反对49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6%;弃权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76%。

同意46,311,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24%;反对49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6%;弃权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37,927,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41%; 反对4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1%;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同意46,33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94%;反对4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08%;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公司董事会向本次年度股东会汇报《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许锐锋律师、张依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