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韩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韩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个人资金需求,韩涛先生于 2023年 3 月 27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30,926股(占公司总股本 0.224%)。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韩涛 | 大宗交易 | 2023.3.27 | 10.26 | 1,630,926 | 0.224% |
合计 | 1,630,926 | 0.224%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取得(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韩涛 | 合计持有股份 | 6,523,704 | 0.896% | 4,892,778 | 0.6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30,926 | 0.224%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92,778 | 0.672% | 4,892,778 | 0.672% |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韩涛先生承诺遵守《公司章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不超50%。
(二)韩涛先生在2013年12月增持完成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韩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韩涛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韩涛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