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鹏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电子”),已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33004855,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鹏润电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