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创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华创证券设立的“华创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重大资产重组时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公司股票。2016年1月,公司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华创证券(代表勤上光电员工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数量12,736,507股,认购价格5.67元/股,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存续期为48个月(2016年12月1日起算)。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11月及2022年11月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并于2021年11月将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以上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
2、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2,73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8%,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且已解除限售,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3年12月1日到期,公司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方式)》的规定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展期12个月,延长至2024年12月1日,本次延期的期限内不再设定锁定期。
在存续期内(含延展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延展期)仍未出售股票,可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宜,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变更作出决定,因此本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相关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