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对于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秦弘毅 李 萍 仇登利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