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0  勤上股份(002638)公司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治强先生、金小刚先生及秦弘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3年6月5日通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王治强先生、金小刚先生任期届满离任,李萍女士、秦弘毅先生、仇登利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发表专业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我们认为,2023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王治强880033
金小刚880033
秦弘毅14140044
李萍660011
仇登利660011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3年度,我们(王治强、金小刚、秦弘毅)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查验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3年1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2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1、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同意
行性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3年5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2023年度,我们(李萍、秦弘毅、仇登利)在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查验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我们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判断,对下列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3年6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7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2023年任职期间,充分发挥我们的会计、经济管理、法律的专业特长和行业知识、经验,在各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包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董监高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判断。

1、我们(金小刚、秦弘毅)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王治强、秦弘毅)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共组织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给予独立判断进行表决,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3、我们(金小刚、李萍、秦弘毅)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2023年组织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部审计报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我们(秦弘毅、王治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2023年组织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业职能。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审议公司内审报告,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管理层换届、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比对信息披露公告是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深对独董职责、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积极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提出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借助自身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针对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的向投资者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公司财务数据及整体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选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三)任免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6月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同意选举李俊锋先生、李俊达先生、梁金成先生、汤纪元先生、杨阳女士、周国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萍女士、秦弘毅先生、仇登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李俊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李俊锋先生(主任委员)、秦弘毅先生、汤纪元

先生,审计委员会:李萍女士(主任委员)、秦弘毅先生、李俊锋先生,提名委员会:秦弘毅先生(主任委员)、李萍女士、杨阳女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仇登利先生(主任委员)、李萍女士、李俊达先生;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汤纪元先生、杨阳女士、王君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邓军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房婉旻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结

2023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治强、金小刚、秦弘毅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萍、秦弘毅、仇登利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