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3]京02民初12号),请求北京二中院停止对第三人杨勇名下的8,208.1128万股公司限售股的执行,解除对上述限售股的冻结。具体内容详阅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二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02民初12号),北京二中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6,741元由公司负担(已交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进展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