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向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合同已到期,根据生产经营持续性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公司继续向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敞口额度),期限一年。上述授信额度的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固贷等授信业务。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